关于上报2009年模具企业优惠政策审批表的通知
2009-12-03
 2009年模具企业优惠政策审批表通知
 全市各模具企业:
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余政发〔2009〕50号关于《余姚市进一步鼓励发展模具行业若干意见》的通知,现将2009年我市模具行业享受优惠政策及上报相关审批表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政策规定,享受优惠政策的模具企业,当年纳税商品模销售收入应达到100万元(含)以上且模具销售收入应占全年企业销售收入的80%(含)以上,或当年纳税商品模销售收入300万元(含)以上。
二、优惠政策的各项具体规定可查阅余姚市模具工业协会网站(网址:www.yymox.com)。申请享受的企业应填报相应的审批表。审批表可以在协会网站下载。
三、审批表应于2009年12月20日上报至余姚市模具工业协会(余姚市金型路245号,模具城管委会二楼)。政策享受额度超过10万元的企业应填报企业纳税情况表,该表可在企业年底数据完善后再报送
四、各乡(镇)工贸办应将此文精神传达到享受政策范围的企业,并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有关审批表。
 
特此通知
 
联系人:韩长茂   13905843350   22681026(办)
        邵  琪   13456106680   22681025(办)
 
余姚市模具工业协会
 
表一.doc表二.doc表三.doc优惠政策表五.doc优惠政策表六文档.doc表七.doc 09年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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