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上报2018年度 模具行业优惠政策审批表的通知
2019-01-09

余模协〔2019〕2号

 

关于上报2018年度

模具行业优惠政策审批表的通知

 

全市各模具企业:

根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“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”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(余党发〔2017〕37号),现将2018年度上报模具行业优惠政策审批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重申享受政策的范围。凡需享受模具行业优惠政策的企业,须为在余姚工商注册照章纳税并独立核算,当年商品模纳税销售收入应达到150万元(含)以上的单独模具企业(不包括个体工商户);对非单独模具企业,当年商品模具纳税销售收入应达到400万元(含)以上或商品模具纳税销售收入占全年企业销售收入的80% (含)以上。

二、所有上报表格必须准确完整填报,并按要求附上完整的相关资料;同时相关企业需提供2018年度纳税申报表,商品模内销、外销销售收入明细账。

三、各类表格请在余姚模具工业协会网站(www.yymox.com)下载,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(详见各表格规定时间)。

  2018年模具企业优惠政策申报表下载

 

 

 

余姚市模具工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1月9日

 

 

主题词:关于  上报  行业  优惠  政策  审批表  通知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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